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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图设计错误(强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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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图设计错误(强条)

1、供残疾人使用的门,其门扇未设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,在门扇下方未安装0.35m高的护门板,门扇未安装视线观察玻璃,不符合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》7.4.1条第5款。

2、供残疾人使用的门,其门内外地面高差大于15mm,且未以斜面过渡,不符合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》7.4.1条第6款。

3、楼梯间对外疏散门的净宽小于0.9m,不符合《建规》5.3.14条。

4、建筑外墙距离停车场防火间距小于6.0m,不符合《汽车库、修车库、停车场设计规范》4.2.1条的规定。

5、防火墙两侧窗之间最边缘的水平距离小于2.0m,且未设置固定乙级防火窗,不符合《高规》5.2.2条。

6、楼梯间内墙上开有窗,不符合《高规》条。

7、楼梯的首层紧接出口时,未采取防火措施与其它部分隔开,不符合《高规》条。

8、楼梯及前室首层疏散门及门洞的净宽(装修后的净宽)小于1.20m,不符合《高规》6.1.9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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